自己拍的照片被某媒体侵权到底是谁侵权?
一位摄影师发微博称自己拍摄的173张照片被视觉中国致电称是侵权使用,还被要求索赔8万余元。
视觉中国回应称,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Stocktrek Images进行销售,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 Images销售。视觉中国作为Getty Images在地区的家合作伙伴,拥有对包括涉事相关图片在内的完整的销售权利,涉事图片的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
视觉中国认为,自己虽然没有直接得到摄影师的授权,但获得了其他图片社的授权,因此认定摄影师本人“侵权”。
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陈绍玲分析称,从摄影师发布的图片可以看出,涉事图片上有“Getty Images”标识,视觉中国可能据此认为“Getty Images”享有涉事图片的版权,而根据Getty与视觉中国的合作协议,视觉中国有权销售Getty公司享有版权的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即只有署名的作者才享有作品的版权。Getty并非作者,因此不能据此认为涉事图片的版权归Getty享有。”摄影师本人发文回应称:已与Stocktrek进行核实,视觉中国无权销售其作品,也没有其作品的任何版权。Getty也无权将他的作品再次转授,并要求视觉中国立即停止侵权。
公司表示已明确通知视觉中国,要求其从网站上删除该摄影师的相关作品。Getty平台也与视觉中国联系下架该摄影师的作品。目前,在视觉中国网站上搜索发现,已无法检索到该摄影师的相关作品。
中山企业或个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不仅有助于建立高质量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形成、商标、商业秘密等多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网,还可以通过维权执行力及索赔震慑力一定程度上规避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欢迎咨询中山市盛创知识产权公司了解、商标申请的详情。
sczscq.b2b168.com/m/